浙江首例外商侵犯知识产权案宣判 造假商被驱逐

2010-3-1 17:46:45

      中新网义乌2月26日电(见习记者 董齐 通讯员 吴方明)今天,记者从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日前该省首例外商侵犯知识产权案通过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有了结果,埃及人TAMIR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处以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0万元,驱逐出境。同伙陈某和谢某分别犯假冒商标注册罪,判处1年6个月,缓期2年,处罚金10万和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6个月,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TAMIR是义乌“易洛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老板。2008年9月,他与翻译谢某联系上了温州商人陈旭扬,在明知陈所经营的“万泰电器厂”并无权生产知名品牌“LS”以及“multi9” (分别系业内知名企业韩国LS集团和世界500强企业法国施奈德集团注册商标)的情况下,要求他仿造10.2万个“LS”和6.12万个“multi9”的小型断路器,并承诺付给他23万元货款。在金钱的诱惑下,陈某一口答应下来。完工后,陈旭扬便将假冒小型断路器运至义乌某仓库。 

  2009年3月17日,该批假冒断路器被义乌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一次仓库检查中当场查获。义乌市公安局于去年4月9日立案侦查,8天后TAMIR被抓获归案,同年7月17日,TAMIR被批准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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