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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2010-3-2 16:56:34 |
3月1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和《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研究部署了2010年有关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指出,2009年战略实施工作进展顺利,通过认真落实《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各部门共开展完成计划措施220项,制定修订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4项,出台主要政策措施82项,开展执法行动23项,建立公共服务平台28个。通过推动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意见,积极服务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指出,各部门、各地方要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明确《推进计划》和《行动计划》是实施战略的年度行政纲领,各部门要认真实施,抓好落实。二是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通过完善机制,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化、产业化、商品化,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三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企业维权中的作用。四是要积极组织研究知识产权与对外经贸问题,妥善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五是要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尤其是要加大对重大专利的宣传力度。六是要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计划内容的督促检查,努力将计划落到实处。 《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确定2010年战略实施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部署,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夯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基础,促进知识产权战略资源作用的充分发挥,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根据任务要求,《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工作,并从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九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围绕“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二十四字方针,结合实际工作和各相关部门职能,从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审批登记、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权利人提供服务等十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