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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2010-3-16 13:03:27 |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文,批准太原市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标志着太原市知识产权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10年年初,国家考评组莅临太原市组织开展了考核评定工作,对太原市知识产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考评组认为,太原在创建期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县级知识产权机构建设、青少年创新教育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近年来,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的卓有成效的政策和措施。2004年12月,太原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7年11月,又被正式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两年多来,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关心指导下,太原市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起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制定并实施了城市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人才培养,增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服务水平等等举措,全面提升了太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