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2010-3-18 17:08:16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辽宁抚顺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项,省级项目5项,市级项目27项,县区级项目50项。2008年7月,辽宁省政府公布了“辽宁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对这些“国宝级”人物进行保护。

  在抚顺市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6名传承人被确定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抚顺地秧歌”——袁贵林,“新宾满族剪纸”——关素镅、车世梅,“抚顺煤精雕刻”——马骉、程彬,“清原民间故事”——黄振华。他们中有的是国家级大师,有的是“草根”老艺人,从事民间艺术或传统工艺大都在30年以上,在当地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继承人,同时也是传承抚顺地域文化的核心力量。

  为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带徒传艺、整理出版有关资料、培训讲习、展演展示,辽宁省和抚顺市政府专门设立了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资助生活困难的民间老艺人。这不仅是对传承人予以经济补助,更重要的是承认传承人的历史贡献、社会地位,充分调动他们的内在积极性,保持其原汁原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促成传承人多带徒弟,培养更多的传承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

  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杨晓林说:“我们资助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改善传承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质量,促进他们在技巧艺术上的不断提高和发展创新,鼓励他们为传承文化作出新的贡献。其次,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与社会认识度,让“非遗”保护工作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和参与,以更好地保护好抚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以满族为主要特色的抚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很好地传承下去。”(记者 于海涛)


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珠江摩尔大厦3-2-1907 邮编102206    京ICP备09085994号-1
Tel:010-62119266 公司邮箱 
Fax:010-62110146 mail@justalen.com
copyright© Beijing Justalen IP Firm Law

版本所有 佳茂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商标注册 北京商标注册 浙江商标注册

 上海商标注册 江苏商标注册 广东商标注册

福建商标注册 成都商标注册 四川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