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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批准进行美国商标研究2010-3-25 21:26:23 |
上周,奥巴马总统签署了一项新的美国商标法案,包含为商标所有人提供诉讼策略的研究。但是最大的问题是:这项研究将揭示商标持有人还不知道的一些东西吗? 此外,对商标体系作出一项技术性微调,2001年商标技术和标准修正案规定了一项研究,审查“试图实施超出商标权人合理解释的授权范围执行商标权诉讼战略企业对小企业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 在最近几年里,美国主流媒体一直有大品牌所有人对小企业实施其商标权(通常是攻击性的)的新闻。Monster Energy饮料公司设法防止一家酿酒公司使用啤酒商标VERMONSTER这个最近的例子发生在该法案发起人参议员Patrick Leahy的家乡。 但是,如果Leahy希望这项研究发现利用该体系的商标巨人是在压制合法竞争,他可能会感到失望。 这项研究很容易陷入该系统的自然周期:拥有强大商标组合的公司对知识产权法律有一个良好的掌握,并经常遭到小公司的反对,由于小公司规模和营业额小,可能对商标法没有一个深入的了解或尚未实施成熟的品牌战略。 拉斯维加斯商标代理人博客的作者兼Weide & Miller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Ryan Gile表示:“一个人的商标威胁是另一个人保护其品牌的尝试。这项研究将显示的唯一事情是,有大量必须更改名称或商标的小企业,因为那里的人认为他们有优先权。” 不过,这个问题似乎是一个值得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和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共同努力的足够大的问题。尽管一些观察家预测这项研究产生的利益微乎其微,但它有可能产生一些有趣的趋势。至少,这项研究将集中研究一个非常具体的——但很重要的——商标实践:诉讼。 Graham Dunn的律师兼股东并且是西雅图商标律师博客作者的Michael Atkins指出了证明存在商标威胁的统计数据。他对WTR表示:“我们看到商标申请越来越多,但商标审判越来越少,这可以说是表明,商标所有人正在使用律师追讨信和商标申请去行使他们的权利并得到他们可能通过法庭程序合法取得的某些东西。” WTR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办公室联络,以了解专利商标局何时启动该项研究但至今没有得到答复。(编译自worldtrademarkrevie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