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动态商标在肇庆诞生 艺术感染力强

2010-3-27 12:59:58

任志华在介绍他的动态商标

“动态商标”艺术感染力强

“浴火凤凰”则打造企业基业常青。在我国的神话中凤凰是一种瑞鸟,四灵之一,百禽之王。 见到它大吉大利,天下安宁,子孙盛昌。每次死后,周身燃起大火,然后其在烈火中获得重生,并获得较之以前更强大的生命力,称之为“凤凰涅磐”。如此周而复始,凤凰获得了永生,故有“不死鸟”的名称。此动态商标商标以飞舞的凤凰,熊熊的烈焰,燃烧的气雾动态,生动地诠释了凤凰涅磐的神圣和伟大。凤凰飞舞的动画极其富有感染力和艺术性,展示了自我牺牲精神和伟大的高尚情操,看后令人感悟至深,对人生、事业的再次塑造具有深刻意义。

商标从“图形文字”到“三维立体”

任志强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在我国,以前人们认为商标局只接受书面商标注册申请,这就限制了人们的思维,认为动态商标不可能在我国商标局获得申请注册。然而,他在认真研究法律之后,提出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动态商标可以获得我国商标局的注册申请,即将动画中不重复的每一帧都提出书面申请,被商标局批准后,就可以以动态的形式使用了,这就是动态商标。当然,在商品标签和包装上,可以使用一个主商标;在网络、电视广告中,可以使用动态商标。他的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有关商标专家的认同。

任志强认为,动态商标是指由许多帧静止的标志,以一定的速度连续播放时形成的动态短片的商标。 作为商家,非常希望消费者记住并喜爱自己的商标,并进而喜爱自己产品。当动态商标与静态商标放在一起的时候,人们当然立即注意到动态商标。现在,广告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同质化现象,广告形象代言人往往代言数家商品,甚至某一行业的两三家产品,造成消费者对其代言商品的淡化,商家巨额的广告费用支出并没有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而动态商标兼具广告的作用,使用动态商标将给商家节省巨额的广告费用。

动态商标可以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选择适合企业文化和产品特性的动态商标更具有动感的表现形式,可以令消费者耳目一新,眼前一亮,心中一喜,在同质的产品中令企业品牌脱颖而出,起到市场引导,民众推崇的广告效果。

商标从图形演变成文字,又从文字演变成三维立体,让商标动起来,把产品的特性进行张扬和突现,这是商标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时,动态商标必然孕育而生。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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