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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商标专用权可质押贷款2010-4-1 19:36:42 |
记者从4月1日9时刚刚召开的石家庄市工商局“发挥工商职能支持企业融资研讨会”上获悉,石市注册商标企业又有了新的融资渠道,商标专用权可以进行质押贷款了。该措施可以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繁荣。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出质人所拥有并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为生产经营需要,企业或企业主以其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为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共同办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质权人在收到商标局发放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后,应及时发放贷款。(记者 孙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