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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对专利申请实行补助奖励2010-7-10 11:2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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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记者从浙江兴昌县有关部门获悉,新昌修订完善了专利申请补助奖励办法。
补助项目和额度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每项补助3500元;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每项补助1500元;申请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每项补助1000元。 奖励项目及额度为:属职务发明的国内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每项奖励10000元;属职务发明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每项奖励2000元;属职务发明的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每项奖励1000元;单位(个人)申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每项奖励10万元,同一发明专利限奖励2个国家的授权;属职务发明的专利,可在奖励额度中提取10-30%直接奖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同时,办法还对申请补助、奖励程序和补助、奖励的执行时间均作了明确。 |
